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0字体[ ]
根据《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集合地点:株洲市委大楼一楼大厅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50到株洲市委大楼一楼大厅,统一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请自带体检费现金700元左右。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且佩戴好,集合时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
3.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7.各位考生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违反规定的以违纪论处。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咨询电话:0731-28680057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