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9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凯发app下载官网、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凯发app下载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信息均在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凯发app下载官网进行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6日上午9:00-2021年12月8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标注:姓名 岗位)。
2.报名地点: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5011办公室(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智慧路89号)。
3.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六、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如应聘该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该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凯发app下载官网和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凯发app下载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凯发app下载官网和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凯发app下载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十一、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0731-22028200
(二)监督
中共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0731-22028106
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