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7字体[ ]
根据《2021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等程序,现就2021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28日上午8:00--下午18:00;8月29日上午8:00-12:00
2.地点:各招聘学校(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资料
《2021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见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的工作经历,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若本人不及时接听通知电话,或因考生本人所留凯发首页的联系方式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说课)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面试(说课)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说课)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说课)对象。具体面试(说课)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5.请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防疫措施,严格履行新冠肺炎防疫义务,自备口罩全程佩戴,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31-22663735
株洲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