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7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5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18〕3号)及《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卫生人才2名。
一、公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引进计划
引进1名正高职称的高层次和1名中级职称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公开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四)自愿在渌口区内最低服务5年;
(五)年龄应在18岁以上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年龄计算,如:40岁以下即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公开引进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开引进各环节信息在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一)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二)时间:2021年6月18日(周五)、6月21日(周一)6月22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地点:渌口区卫生健康局(渌口区南江南路52号)505办公室。
(四)所需资料:
1、《2021年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3份;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证明(附件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卫健行政部门认可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6、报名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条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不得改报。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根据岗位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要求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防疫期间,请报名人员确保个人行程绿码正常,戴好口罩,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报名等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六、考试
(一)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引进不设定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面试面谈)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病例分析能力、临床处置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谈。
(三)成绩合成及排名
直接考核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高的排前。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70分。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面谈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区卫健局统一制发,电话通知领取。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与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谈。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拟引进岗位名额1:1比例,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情况项目,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围考察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引进报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与相关协议,服务与协议期限内不予调档案,不办理调动手续;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引进纪律,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咨询与监督
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0731-27618842(咨询)
株洲市渌口区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731-27621160(监督)
株洲市渌口区委组织部:0731-27612380(监督)
株洲市渌口区人社局:0731-27560810(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渌口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