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6-07字体[ ]
株人社字〔2018〕12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40号建议的
答 复
谢圣才代表:
你好。你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国陶瓷谷”支持力度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建议中涉及我局的部分答复如下:
我市非常重视人才发展,不断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和培养各类人才。2017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简称为“株洲人才新政30条”),致力于打造“人才高度集聚、体制机制科学、创新创业活跃、人才生态优良、服务保障优先”的人才新洼地,在人才引进、编制管理、职称评审、薪酬分配、成果转化、流动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给用人单位、给各类人才给予全面政策优惠优待。主要内容有:
1.实施人才分类评价。将高层次人才划分为五类,根据不同类别,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发放10-200万元安家补贴。
2.实施顶尖人才引领工程。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核心技术需求,引进5个以上重大创新团队,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000万元综合支持。
3.实施领军人才集聚工程。遴选1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扶持。
4.高技能人才支撑工程。重点培养20000名与产业体系相配套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对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资助;对评为国家、省、市“技能大师”的,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元奖励,享受株洲市核心专家待遇。对认定为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作室”的,分别给予15万、10万、5万元补贴。
5.实施柔性引才汇智工程。选聘20名左右知名院士专家为科技顾问,每人每年给予5-10万元补贴。
6. 优化人才安居保障。市县两级提供人才公寓不少于3000套,其中市本级不少于1000套。支持用人单位建设人才公寓,优先保障人才公寓建设用地。实行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优待政策,在贷款额度、购房面积上放宽限制。
7.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政策。高层次人才非本市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
8.优化人才医疗保障水平。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在我市三甲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的预约诊疗服务。
9.妥善解决人才配偶就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调随迁的,按照“对口对应”和“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落实就业。
“人才新政30条”是今后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政策,陆续会有一批配套细则出台,可以较好的吸引人才到“中国陶瓷谷”安居乐业。为了方便人才及时申报并享受扶持政策,我市启动了人才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结”,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的一站式服务。2017年,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110名,其中,b类人才2人,c类人才2人,d类人才3人,e类人才103人。根据“株洲人才新政30条”规定,b、c、d、e类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按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属市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属其他用人单位的,由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2018年,市财政将拨付安家补贴347.5万元。近日,我局组织2017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的发放工作。本次发放的是2018年一季度的安家补贴,共86.87万元,发放到各人才社保卡或指定银行卡上,确保各个人及时享受到我市人才扶持政策。
同时,我局为了支持创业,出台了系列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每年每户8000元的创新创业扶持资金补贴。在全市范围内,不分人群、对象,评选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和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分别奖励最高5万元和最高10万元。建立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创业基地根据年度考核等次,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分别给予10-30万元、5-15万元、2-10万元的扶持补贴;孵化基地根据规模大小,按照年度考核等次给予相应补贴,其中小型孵化基地:2-10万元;中型孵化基地:5-15万元;大型孵化基地:10-30万元。实训基地按规定要求完成实训工作任务,经评估合格,可享受800元/人/月的实训补助,补贴期限为3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实训学员6个月内成功创业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对实训基地给予奖励性补助。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承办负责人:廖文辉
承 办 人:谈 青
联系电话:28681080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