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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财政预算单位201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3-10-29字体[ ]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发〔2010〕3号)和《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株洲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株委〔2010〕3号),设立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
  (四)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五)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

  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株(回株)工作或定居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和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八)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高技能人才;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导全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工作;负责特种职业(工种)资格认定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绩效评估的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3年财政下达我局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医疗保险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干部考试培训中心及株洲南方航空高级技工学校12家单位。有各类人员合计637人。

  (一)收入预算:2013年年初预算5073.0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3153.51万元;财政预算定额补助474.76万元(南方技校的人员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05.70万元;其他收入36万元;上年结转803.09万元(含全市技工学校助学金390.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3年年初预算数5073.06万元(含上年结转全市技工学校助学金支出390.1万元)。

  总支出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660.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8.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347.5万元(含按更新周期需更换的社保基金征缴车购置及购置税11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4.7万元。

  年初预算分类支出如下:

  1、基本支出年初预算391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2.5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08.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2.46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183.15万元。

  2、全市公共服务项目年初预算1120.66万元(含上年结转全市技工学校助学金390.1万元),是为完成市政府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专项支出,包括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费、全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困难帮扶专项经费、全市社保卡发行专项经费、全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政府津贴、全市绩效奖励配套经费、全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经费、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费及待遇发放手续费和非税收入返回项目支出及上交等支出。

  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36万元。

                  

   

  附: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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